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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長 - 教導處 | 2021-07-27 | 點閱數: 299

【交通安全宣導】110年暑假交通安全宣導注意事項

主旨:為避免不當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請貴校加強宣導安全開關車門五步驟,以維護師生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有關汽車停車時開關車門相關規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第4款規定: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罰該乘客。
二、安全開關車門五步驟:
(一)步驟1:看照後鏡 (中間照後鏡、左邊照後鏡)。
(二)步驟2:轉身向後看。
(三)步驟3:確認安全無人車。
(四)步驟4:反手開車門至適當縫隙。
(五)步驟5:確認安全後儘速下車並關車門。
三、騎乘自行車或機車時,如路邊有車輛停放,應儘量與路旁車輛保持1個車門以上的安全間隔。
四、相關安全開關車門資料可逕至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查詢:
(一)「開關車門安全步驟大公開」資料請逕至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1906121100751下載。
(二)「蔡阿嘎聰明開車門」影片請逕至https://168.motc.gov.tw/theme/video/post/1906121100432下載。

五、自行車道路安全:
(一)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
(二)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
(三)勿當低頭族及勿酒後騎車。
(四)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
(五)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六)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
(七)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八)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
(九)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十)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六、機車安全:
(一)請正確配戴安全帽。
(二)全天開頭燈
(三)路口禮讓行人。
(四)勿酒後騎車。
(五)行車時勿當低頭族。
(六)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
(七)勿任意變換車道。
(八)勿無照騎車。
(九)禁止飆車。
(十)不疲勞駕駛。
(十一)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
(十二)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七、行人(含長者)道路安全:
(一)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
(二)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
(三)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
(四)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
(五)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
(六)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
(七)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八、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5項守則:
(一)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二)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會安全。
(三)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四)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五)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不作道路交通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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