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1年4月7日府教特字第1110127417A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將9月3日當週訂為全民國防教育週,配合全民國防教育日辦理相關宣導活動。
三、請各校依實施計畫內容,適時於教學或學校相關活動中融入全民國防教育議題,並編製成果檔案(實施計畫附件一至附件四)。
四、原本縣全民國防教育資源網站及全民國防教育檔案上傳系統已進行整併改版,屆時將另行公告新網址以供各校上傳年度成果檔案,以充實網站資源。
五、檢附本府111年4月7日府教特字第1110127417A號副本及實施計畫各1份。